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3966506/IssueID/20120117 <br />原在銀行任職的沈姓女經理讀研究所時,跟已婚劉姓男同學發生姦情,前年農曆年間,兩人同遊台中並夜宿溫泉飯店。劉妻得知,自台北南下兩百公里捉姦,扣得沾有兩人體液的衛生紙團。板橋地院認為沈女破壞他人婚姻,應賠償劉妻五十萬元。